问题 | 离婚前能把家里的钱转给父母吗? |
释义 | 离婚前钱给父母不一定属于财产转移,如果是将自己的财产给父母或者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数额较小的,都不属于财产转移。如果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数额较大则属于财产转移。 一、婚后父母给儿子的房子算夫妻双方的财产吗 婚后父母给儿子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此时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后赠与孩子,但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则此时房产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后赠与孩子的,房产也认定为夫妻共有,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占有房屋。 二、财产转移能把家人还亲吗? 财产转移给亲属的,如果是恶意转移的,可以追回来。但如果亲属不知情,并且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那么无法追回,可以依法分割获得的价款。 如果发现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在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这方。 三、老赖子女是否应该负责还钱 老赖子女一般没有义务还钱。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老赖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子女没有替父母还债的义务。但如果老赖去世,子女继承其遗产,则子女作为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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