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农村征地价格没有固定的数值,其计算方式根据当地市、县政府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具体补偿的内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等。土地补偿费数额是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不等。根据需安置农业人口数,安置补助费在每公顷不得超过该区域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