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就要抓人吗 1、刑事案件一旦立案不是必须抓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后,可以视案情而定来决定是否需要抓人,这没有具体要求来规定。没有明确立案后是否一定需要抓人,一般先对案情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调查过后经过机关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进行核实。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在立案后立马抓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逮捕后的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六条 【不当强制措施的撤销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能力;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对八种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 2、犯罪主观方面,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两种罪过形式; 3、犯罪客体。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以及由此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