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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税该如何征收
释义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一般为10~30)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一般来说房屋的设计费、楼梯、地下水井只要计入房产原值都应交纳房产税,而室内安装的窗帘一般不计入房产原值。
    (3)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4)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应以房产余值计算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一般是按季预缴,每季在第二月计提,在季末交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设的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内容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要坚持配套、分阶段推进。近期的任务是: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大力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和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新的城镇住房制度,使城镇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
    二、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四)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促进住房建设。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交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五)住房公积金由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归个人所有,存入个人公积金帐户,用于购、建、大修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目前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分别掌握在5%,已超过这个比例的可以不变。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六)企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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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4 4: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