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942元或6570元确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6996元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缴费基数,也可以选择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412元的60%作为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