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全隐患整改期限一般为多少天?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相关规定,安全隐患整改期限由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决定。一般都是要求“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原则不得超过60日。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中规定:对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安监部门应当自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责令整改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二、事故隐患分四级:1、一般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下。2、较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不含)以下。3、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以下。4、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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