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死亡了怎么还高利贷 |
释义 | 债务人死了的,高利贷还是要还,如果借贷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出部分的利息不需要偿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还是应当按时偿还。 一、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多少可视为高利贷 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可视为高利贷。债务人不能偿还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债权人提出的还款请求不受法律保护,但本金和合理利息必须偿还。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还款日期没有明确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因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夫妻双方应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追偿任何一方。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刑法中没有高利贷罪名,但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高利贷转移、非法集资等,应当按照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二、高利贷怎么起诉 高利贷属于违法,只偿还法律允许的本金及利息即可,不用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民间高利借贷如何界定 民间高利借贷的界定,具体如下; 1、高利贷本质上是民间借贷,只是利息极高,有高利贷会约定利润滚动,即利息作为本金计算下一期利息,俗称高利贷; 2、借款人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利息协议无效,一般认为年利率超过36%不符合法律规定,俗称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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