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江苏2023年产假新政策是: 1.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可以按照原规定享受158天产假。女方已经享受完毕原规定产假的,不再享受新规定的30天延长产假。 4.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护理假假期。 5.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假期,每年的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6.劳动者在按规定享有的产假、男方护理假、育儿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