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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总则民事权利的内容有哪些
释义
    以权利所体现的利益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
    一、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一)人格权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
    (二)身份权
    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二、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和知识产权。
    (一)物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二)债权
    债权包括: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
    (三)继承权
    (四)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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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6: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