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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完工一年多还不给结算怎么办
释义
    1,工程若没有结算,你们要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不结算,你们要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及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对方。若工程没有完工,可以申请法院对工程量进行鉴定,来确定工程量及价格。2若公司已经结算,对方若不给钱,你们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一、竣工决算和竣工结算的区别
    竣工决算和竣工结算的区别如下:
    1、二者包含的范围不同:
    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
    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
    2、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
    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还应抄送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和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
    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3、二者的目标不同
    竣工决算要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投资效果。
    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已经竣工后编制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二、拖欠工程款的诉讼要准备什么材料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本类证据大致是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在起诉时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
    若合同没有违约金条款,可要求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逾期付款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除了以上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都是无故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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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