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施行时间 |
释义 | 7月1日 《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于2016年3月30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同年7月1日起施行,为我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提供了法律遵循。 条例规定:我省规划建设一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应当规划配置幼儿园、小学; 规划建设三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初中; 规划建设八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普通高中。 校园周边200米不得设网吧等场所 为保障教学秩序和青少年身心健康,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1000米内不得新建殡仪馆、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看守所、强制戒毒所、监狱等羁押场所;周边300米内不得新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嘈杂场所;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秩序和安全的规划建设活动,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网吧、营业性电子游戏室、桌球室、歌舞厅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经营性场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与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间隔距离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等。 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及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 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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