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犯被执行安乐死的过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现今,中国死刑的处置方式有安乐死和枪决,大多数死刑犯都会以枪决的方式行刑,安乐死的处置方式很少执行,原因有很多。 如:枪决执行的时间较短,成本低,不会出现没死的情况。 反观安乐死是用药物注射进行的,死亡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法医需要时刻关注死刑犯的身体体征,很容易出现犯人没有死亡的状况,而之后的处理方式会更加恐怖。 注射药物执行死刑的方式成本很高,因为其中采用的材料较为珍贵,处置的过程也非常繁琐。 首先在死刑犯被下达死刑处置的通告后,如需要采用安乐死的方式,需要监狱向法院提前申请,同时死刑犯要承担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