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能够在广东起诉解除关系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在广东生活居住一年以上,则起诉人可以在广东进行起诉,如果被起诉人离开广东一年以上,则应至其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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