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特殊岗位连续工作满8年计算方法如下: 1、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累计计算的,而不是按连续工作年限计算的; 2、如果按照有毒有害工种退休,只要满8年;如果按井下或高温工种退休,要满9年才能提前退休;如果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3、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的工作年限来确定。 特殊工种的分类: 1、电工作业,金属焊接,起重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 2、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3、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4、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爆破作业; 5、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工;矿山救护作业; 6、采掘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