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防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对此一贯非常重视,不仅建立了各种备案、审查等措施,还有验收、抽查等流程,其中消防验收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也是建筑投向市场使用的最后一步,重要性可想而知。 除了以上的流程,国家确立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法律制度,《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 法律法规规定也已明确规定,特殊建设工程只有在通过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但是消防验收及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引发的纠纷依然时有发生,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的常遇到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怎么办理 申请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二、消防专业分包合同验收需要吗 消防安全一直都容易被忽视,导致灾难的发生。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在消防验收中,需要看看消防工程是否按照施工合同进行施工,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同时也要查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所以分包合同在验收的时候也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