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遗嘱有哪些形式 |
释义 | 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 一、常见的遗嘱方式有哪些 常见的遗嘱方式有: 1、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3、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录像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6、打印遗嘱。可以作为自书遗嘱的一种。 二、遗嘱种类及规范 遗嘱的种类: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遗嘱的形式与效力是怎样的 共有五种法定遗嘱,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遗嘱有5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立遗嘱人、代书人及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 4、录音遗嘱:应该有立遗嘱人、代书人及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现场在场见证并签名。 5、口头遗嘱,一般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危急解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的效力: 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4.伪造的遗嘱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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