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用工程承包资质对人员的要求如下: 1、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0人,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施工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通过考核或培训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