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避让闯红灯行人导致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
释义 | 理论上来说,如果车主没有违规驾驶行为,并且如果人行道的时候,也已经减速慢行了,这种情况下,应该算是无责任事故的,可由于交通事故受伤的一方是行人,所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六条的第(二)项明确规定,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机动车最高需要承担10%的责任。也就是说,不管怎样,即便过错都是行人的,车主也需要承担责任。 一、电车闯红灯被汽车撞谁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可能负全部或主要事故责任。 二、交通事故电动车带人认定报告是谁的责任 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这里十分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在此情况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由于交通事故中最容易受损害的是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因此,按此规定,能充分保护在交通事故中弱者的利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先进思想,是对那种主张撞了白撞的有力回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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