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跨国走私案件往往面临证据收集困难的问题,应当重视电子证据的收集。首先要确定所需证据的类型、时间和地点,然后通过电子邮件、社交媒体、通讯软件等方式获取证据。收集到证据后应当留存原始文件,并保证证据完整、真实、合法。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证据是指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人民法院核查、审理的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可以作为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五条: “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其所提供的应用程序进行审核,向其提供的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以上法律依据意在提醒大家,在证据收集和运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否则会对证据的认定和案件的审理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