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实施强制拆迁的方式有: 1、行政强迁:经房地局申请,由人民政府责成房地局与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实施强制强迁; 2、司法强迁:由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法院实施强制强迁,在实施强迁时,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包括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不搬迁的,人民政府可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