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中谋取利益的认定原则 |
释义 | 国家明确规定了对于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和事后基于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进行认定标准,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或行政管理关系的下属或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情况。 法律分析 (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对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将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和事后基于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纳入认定标准。 拓展延伸 受贿罪中谋取利益的认定标准 受贿罪中,谋取利益的认定标准是对行为人是否以非法手段谋取私利进行判断的依据。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受贿罪的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行贿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属于受贿行为;二是是否存在受贿行为的客观证据,如收受财物、接受款项等;三是是否存在行为人与他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包括直接或间接的利益输送;四是是否存在权力寻租的行为,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权力地位等获取私利的行为。综上所述,受贿罪中谋取利益的认定标准是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证据,以确定其是否以非法手段谋取私利。 结语 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和事后基于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在受贿罪中被明确规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一认定标准综合考虑了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证据,以确定其是否以非法手段谋取私利。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言,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或行政管理关系的下属或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达三万元以上,可能会影响职权行使,也将被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扩展延伸的认定标准在法律体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确保了受贿罪的有效打击和公正审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对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将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和事后基于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纳入认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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