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专利无效有以下几种法定证据: 1、可以证明该专利客体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范围的相关证据; 2、可以证明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相关证据; 3、其他专利无效的证据。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