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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和征用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一)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 法规 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 拆迁 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 (三)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 土地所有权 ;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 (四)法律后果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农村 集体土地 所有权的消灭;城市房屋拆迁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 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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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4: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