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代表的职责和义务 |
释义 | 1、负责收集本小组组员的意见,进行归纳记录后,在社区会议上提出; 2、在社区会议上认真倾听其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并如实记录; 3、在会议总结阶段,记录讨论结果,并将会议结果如实向本小组居民进行传达; 4、积极参与社区规章制度的建设,同时在年底总结工作中对财务收支明细有一定的了解; 5、有较强的责任心,在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事务面前不轻易妥协。 居民代表是由居民小组民主选举产生的,应当代表本小组各个阶层居民的意愿。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长主持居民小组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选举产生,也可向居民户发送选票、回收计票方式进行选举。每个居民小组2至3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九条 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一条 居民代表应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居民担任。其中在职党员、在职人员或专职人员一般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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