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置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的职权是对于公司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