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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协议合同要包括什么内容?
释义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纪律;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一、劳动合同没社保条款是否合理
    劳动合同没社保条款是不合理的,社保是劳动合同最基本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不体现薪资是否合理
    劳动合同不体现薪资是不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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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