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付物业费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业主和租房人员约定好由房租方支付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以要求租客支付物业费,但是业主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租客就是不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还是可以要求业主交纳物业费。如果不交,可以请业主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督促也没用的,物业公司有权利起诉业主,后期业主还是需要补齐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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