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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打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释义
    十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4、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一、工伤工资怎样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工伤怎么处理方法如下:
    1、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总之,十级伤残,一共赔偿七个月的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十级伤残人员个人7个月工资;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一、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最新)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2、要求:住院期间。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山东省工伤辅助器具项目与费用限额标准。
    2、要求: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持工伤认定结论、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配置确认。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七)护理费
    1、标准: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
    (八)生活护理费
    1、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要求: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九)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一般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经伤残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22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36个月、六级伤残为30个月。
    2、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十一)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7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二)工亡待遇标准
    1、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备注:山东省在设区的市实施全市统筹。
    (2)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二、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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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4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