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项工程评分不低于75分的合格;75分以下的不合格;机电工程,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0分的合格,90分以下的不合格; 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分部工程评为合格;任何分项工程不合格的,分部工程不合格; 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的,单位工程评定合格;任何分部工程不合格的,单位工程不合格; 4、合同段及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包含的单位项目全部合格,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任何单位项目不合格的,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