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收养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被收养的未成年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其属于丧失父母的孤儿;属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