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骨头换掉是什么伤残等级 |
释义 | 工伤残被由当地的劳动部门会同地市以上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的家实施。工伤造成股骨头置换,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十级伤残的:第24)条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一、人身损害是十级伤残吗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主要包括: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cm23、全身瘢痕面积%,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0cm2,并有明显瘢痕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0%者9、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10、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1、足背植皮面积00cm212、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3、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及上以者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6、双眼矫正视力0.8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等。 二、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属于十级里面的第34条款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以下51种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十级工伤或职业病。 (1)颅骨缺损9~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瘫痕面积 (5)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术后无晶体;(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平方厘米;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 (17)铬鼻病(无症状者); (18)嗅觉丧失; (19)牙齿除以外,节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强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和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右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平方厘米;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胁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 (39)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复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复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复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三、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有哪些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主要包括: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全身瘢痕面积%,但≥1%)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50cm2,并有明显瘢痕)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及上以者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7)双眼矫正视力≤0.8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室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速推进伤残人社会维护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落实伤残人社会保证补贴和各项待遇。对吻合条件的贫困伤残人加入社会保证按规定授予政府补贴。鼓励城镇残疾员工按规定加入主从菽水承欢、医疗、工伤、失业、生产保证。 按规定落实伤残人相干社会保证补贴和城镇贫困伤残人民用户缴纳主从菽水承欢保证费补贴策略国策,落实贫困伤残人加入城镇居者主从医疗保证、时新农村协作医疗以及农村重度伤残人加入时新农村社会菽水承欢保证村办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 对各条企业招用吻合条件的残疾就业困作难员,按规定授予主从菽水承欢保证、主从医疗保证和失业保证补贴;支持吻合条件的企业为残疾员工做干补充菽水承欢保证和补充医疗保证。逐步将吻合规定的伤残人康复医疗品种纳入主从医疗保证支付范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逐步增加工伤保证职业康复品种。具体由各地民政部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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