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发生工伤事故的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不予赔偿的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如果老板不能按时赔偿,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然后双方进行协调,如果老板依旧不赔偿,那么就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 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被认定为 工伤 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 营业执照 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 诉讼 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