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报销生育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1、报销生育险需要以下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婴儿出生证明;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 (4)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9)收款收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补偿标准为: 1、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