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6、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第一、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第二、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第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