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签字人的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在公司借款的借条上,经办人通常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这是因为根据通常的原则,没有一个人有义务代替他人还钱。但是,如果借条上经办人的签名没有公司的公章,那么该经办人通常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此外,如果经办人将借款完全转交给了债务人,并能够明确证明,经办人没有法律责任,但经办人有义务证明借款的转予完成。在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借条中,借款人需要提供公章作为担保,法定代表人需要签字,并注明日期。 法律分析 在公司借款的借条上,经办人通常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这是因为根据通常的原则,没有一个人有义务代替他人还钱。但是,如果借条上经办人的签名没有公司的公章,那么该经办人通常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一、公司借款借条上的经办人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吗? 1、公司借款借条上的经办人一般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这是由于此种情形下经办人是代为处理公司的借款事宜,也即经办人并不是借款人。 2、借据中的经手人没有担保人保证责任,只起到证明人或经办人的作用,经办人不是借贷关系的主体,如果经手人或经办人已经将借款完全转交给了债务人(并能够明确证明),经手人没有法律责任,但经手人有义务证明借款的转予完成。并在借贷关系中进起证明人的作用。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二、公司向个人借款借条范本 借条 自有上海___公司向丛飞借款人民币拾万元整,月息百分之一,定于半年内还清。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拓展延伸 写借条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公司若遇到需要向他人、或者是向其他的单位借款的情形,一般会授权公民的某特定职员去处理借款事宜。代替公司处理借款事宜的经办人,在与借款人协商好借款事宜之后,需要在借条上加盖公司的公章。 结语 在公司借款的借条上,经办人通常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这是因为根据通常的原则,没有一个人有义务代替他人还钱。但是,如果借条上经办人的签名没有公司的公章,那么该经办人通常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在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借条中,借款人需要提供担保并明确经办人的身份,否则经办人可能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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