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结婚证跨省需要带什么证明 |
释义 | 领结婚证跨省不需要什么证明,因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带齐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一、离婚两次第三次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离婚两次第三次结婚需要四种证件。具体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再婚需要的手续包括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一婚要已经办理好了离婚登记,按照正常的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2、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的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3、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结婚证。 二、如何办理结婚证啊? 结婚证办理的方法:首先,男女双方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合格的,当场发给结婚证。 三、离婚后怎么才能再婚 离婚后再婚的具体程序:当事人应带齐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当场领取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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