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是没有权对债务人的车子进行扣留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私自扣留车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一、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 债权转让后,新债权人对原债务人,可以进行撤销权和代位权诉讼。 主债权转让后,从权利一并转让。如果原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新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新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欠债太多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 一般来说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按照规定,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永久无力偿还的,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进行清偿了。 欠债无力大致流程偿还: 1、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2、债务人如果被债权人列为被告,债务人应积极应诉; 3、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资产移交债务怎么办 我国的民法典对财产保全作出了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欠款人签署了欠条后出现了转移个人财产的行为,那么一般可以认为是,为了恶意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此时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同时债权人还需要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私自转移资产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