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警察带走调查的流程 警察传唤或拘留违法犯罪嫌疑人,一般情况下,应当首先出示警察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说明传唤的理由,如果是对被抓捕的人,警察出示传唤证或拘留证。 二、警察抓嫌疑犯的流程 警察抓嫌疑犯的流程:1、调查,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2、决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3、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三、交警调查取证流程是怎样的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2、各方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经过,并交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向当事人公开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鉴定材料。 3、在事故未调解前,公安机关可以指定肇事车方垫付死者或伤者的安葬费、抢救费,并预交事故的处理押金。交通事故当事方拒绝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至调解终结移送人民法院受理止。 4、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死者亲属须在十日内将尸体火化。 5、伤者住院治疗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转院或自购药品。经医院治愈拒绝出院的,费用由自己负责。伤者出院后,应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6、车物损坏的,经物价部门评估后,以修为主,不能修复的可折价赔偿。 7、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治疗终结后,15日内应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