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因素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对方全责要我行驶证驾驶证吗? 需要。无论是哪一方全责都需要双方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等资料供交警登记。后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需要这些信息。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交通事故走简易程序 在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应当先将现场证据固定,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尽可能恢复交通。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天气情况,当事人情况以及保险公司等相关情况,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三、责任认定书交警会偏袒一方吗 责任认定书交警不会偏袒一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应当由本人亲自领取,并签字证明已经领取。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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