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 不能抵押贷款的房子,如下: 1、经济适用房,尤其是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本身作抵押贷款就受到限制,如果是未满五年就意味着不能上市交易,所以就无法做抵押贷款; 2、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就是指只有销售方的合同,但没有得到房管单位的认可) 这种房产不具备抵押贷款申请原因:没有产权证明,若遇到政策性的规划就会消亡。 3、部分已购公房。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另一种是已购公房中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因为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 4、目前正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贷款没有还清,贷款银行已经具有该房产的他项权利,就不能再次抵押,银行是不允许的。 5、列入文物保护的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