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二手房的交易对象是经过合法产权登记后的,个人购买的新竣工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单位的自建住房。但是,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6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房屋建设工程没有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或者成片开发土地的没有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