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土地征收补偿全新标准已出台 |
释义 | 安徽省合肥市区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土地分为五类,第一类补偿标准为55120元/亩、82680元/亩和137800元/亩,第二类补偿标准为43400元/亩、65100元/亩和108500元/亩。 法律分析 安徽省合肥市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土地共有五类:一类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55120元/亩;安置补助费:82680元/亩;综合补偿:137800元/亩。二类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43400元/亩;安置补助费:65100元/亩;综合补偿:108500元/亩。 拓展延伸 合肥市发布更新版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保障农民权益 合肥市最近发布了一份全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旨在更好地保障农民的权益。这一更新版标准是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农民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保护。新标准明确了土地征收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征收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公正性。同时,合肥市也增加了补偿金额和方式的细化规定,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此举将进一步推动合肥市土地征收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合肥市最新发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全面考虑了农民的利益,确保了征收过程的公正和透明。新标准明确了程序和条件,并细化了补偿金额和方式,以保障农民的合理诉求和经济权益。这一举措将推动土地征收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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