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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债担保什么意思
释义
    债务担保,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一、分期付款不还会坐牢吗 分期付款不还是否要坐牢
    分期付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分期履行债务合同是指债务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分期等额或者不等额地履行对债权人的特定义务,这种合同往往是单务合同,债权人处于一种期待的状态中,其权利得以实现具有较高的风险度,而担保人则是对这种风险度以个人的财物或信用进行担保,确保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此类担保合同的债务人虽然是分期履行债务,但就担保人而言,合同未明确约定其担保的具体期限和方式,担保人对整体债务的担保没有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加以明确,其义务的履行没有以约定的方式明确加以要求,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要求其在合同整体债务结束始一并承担担保义务并无不当。
    二、债务人不还钱会执行担保人的家庭财产吗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权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执行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的财产,不能执行担保人的家庭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物权可以转移吗
    担保物权转移是可以办理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进行合法的认定,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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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7: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