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物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2、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3、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一、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设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抵押上述所列财产。 二、进行抵押贷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进行抵押贷款时应当注意:1、抵押财产的范围一般是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等;2、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3、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哪些财产是可以进行抵押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的财产范围有: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97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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