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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的参与者特征
释义
    离婚诉讼的主旨是,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一定的要件,包括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等。此外,还需要提交离婚起诉状、财产清单、结婚证等相关证据。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申请,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代理人只能代理符合要求的主体。
    法律分析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规定如果在离婚冷静期里面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是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申请的,另外一方如果想要离婚,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由法院来判决是否离婚。
    投诉/举报
    结语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符合一定要件,包括当事人身份、合法夫妻关系、民事行为能力等。必须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相关证据和财产清单。双方可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符合要求。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可撤回申请,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是否离婚。如有投诉或举报,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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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0: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