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办养老院需要办哪些手续才能营业?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开办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 2、筹办申请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5、个人以合资、合作形式申请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双方签约的协议书或合同书。 6、符合筹办条件的,由民政局发给筹办批准书。 法律依据: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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