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为女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持续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期间报销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