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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济南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最高贷款限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首付款后所剩购房款。同时,不高于贷款公式计算额度。
    另外,还不高于借款人还款能力。
    可贷的最高额度。目前济南行政区域内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5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25万元)。
    首付款的比例。目前,购买首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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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