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能补办身份证吗 |
释义 | 能。辖区派出所,和县区公安(分)局,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及市公安局的人口与出入境服务大厅,都可以办理居民身份证。 一、办理地点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二、办理材料 《居民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请带户口登记活页) 原《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及损坏换领需要) 《居住证》(异地办理需要) 三、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在办理点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拍照按指纹(办理临时身份证不需要) 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录取指纹 3.签字取凭证 在领取凭证上签字认可,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工作人员会告知身份证领取时间 4.领取身份证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如本人无法前往受理点领取,具体代领、邮寄服务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若地区支持快递 EMS 邮寄服务,请在办理时填写《居民身份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委托书》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 长期身份证:60 日内办结 临时身份证:3 日内办结 (2)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免费 到期换证:20 元/证 其他换领:40 元/证 临时身份证:10 元/证 另 (1)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交回原《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异地不支持办理《临时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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