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可以监外执行 |
释义 | 无期徒刑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司法机关会对犯罪分子的情形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同意其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因此可以看出,监外执行只适用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对于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不适用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监外执行。 一、在我国无期徒刑可以保外就医吗 在实践中,各地执行情况不尽相同,尤其是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是否可以适用保外就医存在疑义。一种观点认为,无期徒刑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中只规定了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而没有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另一种观点认为,无期徒刑罪犯可以适用保外就医。对病情严重、符合法定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适用保外就医,既是保障罪犯人身健康权的要求,也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合情合理且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对于有严重疾病的无期徒刑罪犯不能适用保外就医等暂予监外执行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等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二、假释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假释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 2、适用条件不同。假释适用于执行一定刑期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悔改,不再危害社会;监外执行适用于因法律特殊情况不适合在监狱内执行而暂时执行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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